日前,陆某一家与周某、王某等三人为排水沟、接地线相互斗殴引发的4起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经海门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各自撤回了起诉。 2007年10月18日,海门市货隆镇货隆村村民陆某夫妇及儿子以后院邻居周某认为自家屋后的接地线影响其风水被剪断,周某挖的排水沟太深影响到宅基安全为由,与周某发生争吵。争吵中,周某拿起一瓶未开瓶的啤酒朝陆某脸上砸去,后陆某一家与周某、王某等三人相互撕打起来。随后,陆某、周某、王某等四人受伤住院,经法医鉴定,四人均构成轻伤。 海门市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此案的刑庭法官在开庭审理后,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由陆某赔偿周某、王某等三人30000元,双方均自愿撤回了起诉,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王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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