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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实习要分两步走
来源:江南时报网 时间:20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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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来临,又到了大学生实习的黄金时期。在实习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带着大学生关心的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有关专家。
实习也要有职业规划
      南京市就业中心就业指导专家林宏告诉记者,很多大学生想通过实习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却又不知道该怎样去实习。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这些大学生对实习没有计划。
      林宏说,实习是为将来的就业打基础的,因此,大学生去实习前,首先要有一个职业规划:自己学的是什么专业,实习的工作和专业能不能对口。如果实习期间做的和自己的就业方向完全偏离,那这个实习根本就没必要去。另外,在选择实习单位时,最好是凭自己的能力,单独和实习单位接洽。在选择实习单位时,不要挑三捡四,有的学生认为自己不到名企就学不到东西,其实不然,有时候去规模小的单位,更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当大学生走上实习岗位后,应该把自己当做一名正式职员,严格要求自己。
      林宏告诉记者,面临着就业压力,大学生实习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学生把找实习单位当成找工作。在实习过程中,学生一旦发现实习结束后无法留下,就开始混日子,不愿花时间、精力做好工作。一般来说,想通过大三就在某一企业长时间实习而留下的可能性很小,而大四最后阶段在企业实习的优秀毕业生有可能打动公司。所以,大学生实习应摆正心态,不要把实习当成找工作。
签订协议避免纠纷
      除了把握好实习机会,提高所学专业知识为将来就业奠定基础外,实习期间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也非常重要。
      南京众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永华说,大学生在毕业之前到有关单位去实习,严格来说,并不存在一种劳动法律关系,实际上只是整个教育任务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原来的学校依然维持着教育和被教育的法律关系。据了解,江苏省对大学生毕业之前的实习待遇还没有规定具体的工资标准。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如果身体受到伤害怎么办,杨律师说,严格来讲这不属于工伤法律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劳动法律规定落实有关工伤待遇。
      如果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与所在单位发生实习待遇和“工伤”纠纷,如果双方有协议的,则应按照协议执行,只要这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它所有的条款内容都应当得到忠实地履行。如果受到身体伤害后果较严重的,可比照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为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用人单位毫无疑问是得益的,大学生受到伤害得到补偿也是公平合理的。杨律师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实习之前,大学生可以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也可以由大学生所在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这样,万一发生纠纷也就有据可依了。本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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